「裝置藝術品巡迴展覽」活動計畫
一、為促進藝文發展,建構文化永續之展示環境,並賦予展覽物件活化與再利用之價值,特辦理此活動。
二、本館裝置藝術品提供國內外依法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學校及公司等公私立機構申請無償借用,惟須符合非營利性展示之使用原則。
歡迎大家來租借!!!
三、裝置藝術品申請
(一)申請方式
1、請於活動辦理前 30 日填妥申請表,寄至 ar9666@ntpc.gov.tw。
若 3 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本館回覆信件或有相關問題,請於週一至週五 9:00~17:00 洽 02-2621-2830 分機225 黃小姐。
2、借展期限:至少 1 個月,室內空間展示上限以 6 個月為原則,戶外空間展示上限以 3 個月為原則。
如有其他需求,經本館同意後得另行續借。
3、本案作品及物件借展因屬非營利性展示,故採無償出借,惟作品之運輸、保險、維護管理等相關事宜,由申請單位自行負擔。
4、作品出借期間如受損,無論是人為或其他因素,申請單位均須負全責並修復完好,以利作品永續巡迴展出。
(二)借用流程:填寫申請表→審核通知→投保作品保險→運輸前作品拍照紀錄→包裝運送→拆封拍照紀錄→陳列展示
→開展時作品拍照紀錄→展出期間觀展人潮拍照紀錄→閉展時作品拍照紀錄→包裝運送→送回本館
→拆封檢查作品拍照紀錄→確認無誤後簽收結案。
四、本館保有變更、修正、停止、補充本活動內容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,本活動如有疑義或有未盡事宜,逕由本館解釋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