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創作者進行藝術、文化創意創作,提供藝術村工作室空間作為創作與發想的基地,藉此扶植藝術及文化創意產業人才,促進不同領域藝術家交流,結合淡水地區豐沛的藝術文化資源,打造國際藝術村作為藝文與創意人才群聚與交流之空間平台。
(一)進駐期間
114年1月24日起(簽約生效日)至116年1月23日止,每年應提交成果資料,並配合接受評鑑考核,通過2年評鑑考核者得續約1年。
(二)審查結果
【正取8組】
(1)王連晟《301工作室》
(2)Pin Show(陳琇萍)《303工作室》
(3)成明在旺藝術工作室(簡俊成、王明鐘)《405工作室》
(4)林晏竹、林晏印《305工作室》
(5)劉時棟《402工作室》
(6)Art Angel(陳琬菁)《304工作室》
(7)東千里革製間(李芊慧)《403工作室》
(8)佘心婷《404工作室》
【備取2組】
(1)淡水生活影像紀實工坊(程許忠)
(2)張雅萍
(三) 聯絡人:(02)26212830轉分機222洽陳先生;電子郵件:am9043@ntpc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