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選單

活動公告

字級:
字級小
字級中
字級大
:::

115年度第2次展覽申請徵件計畫

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為增進人文素養、厚植文化底蘊,辦理本館「115年度第2次展覽申請徵件計畫」,提供個人及團體單位展出空間,以達提升在地生活美學之效益。

 

計畫詳情及各項注意事項,請參閱網頁下方「相關檔案」之「115年度第2次展覽申請徵件計畫」檔案及「申請文件表格」。

 

一、 申請對象及資格

國內外公私立團體、機關、學校以及個人工作者,均得向本館申請展覽(一人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團體展)。

 

二、 開放申請場地與時間:

1.  滬尾礮臺:7月至11月。

2.  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:6月至8月。

3.  淡水木下靜涯舊居:6月至11月。

 

三、 展覽檔期

開放展覽檔期為1156月至12月,每檔檔期以12.5個月(約410週,含布卸展)為原則。

 

四、 收件期間

11541日(三)至430日(四)止,本館有權更改或延長申請收件時間。

 

五、 申請文件

請依「徵件計畫」規定提送申請文件及送審作品。

 

六、 送件方式

請使用「申請文件信封」(表一),黏貼於B4尺寸信封;於收件期間內郵寄至「25101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2-2號」,淡水古蹟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收,郵戳為憑。

 

七、 注意事項

本館保有變更、修正、停止、補充本計畫內容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,本計畫如有疑義,逕由本館解釋之。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館隨時公告之。

 

八、 聯絡資訊

承辦人員: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沈小姐。

洽詢電話:02-26212830 分機216

(週一至週五 9:00~12:0013:30~17:00

相關檔案: 115年度第2次展覽申請徵件計畫

相關檔案: 申請文件表格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