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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

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為增加人文素養、厚植文化底蘊,辦理本館「受理114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」,期待藉由公開受理展覽申請事宜,提昇社會生活美學水準,歡迎個人、團體提出申請。

計畫詳情及各項注意事項,請參閱網頁下方「相關檔案」之「受理114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」檔案及「申請文件表格」。

 

申請對象及資格    

國內外公私立團體、機關、學校以及個人工作者,均得向本館申請展覽(一人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團體展)。

 

展覽場地

開放受理114年度展覽申請場地:滬水一方─漁人碼頭藝文空間(淡水區觀海路915樓)。

 

展覽檔期

114年開放展覽檔期為1143月至10月,每檔檔期以12個月(約48週,含布卸展)為原則。

 

收件期間

11393日(二)至103日(四)止,本館有權更改或延長申請收件時間。

 

申請文件

請依「徵件計畫」規定提送申請文件及送審作品。

 

送件方式

請使用「申請文件信封」(表一),黏貼於B4尺寸信封;於收件期間內郵寄至「25101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632-2號」,淡水古蹟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收,郵戳為憑。

 

注意事項

本館保有變更、修正、停止、補充本計畫內容之部分或全部之權利,本計畫如有疑義,逕由本館解釋之。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館隨時公告之。

 

聯絡資訊

承辦人員: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展示教育組陳先生。

洽詢電話:02-26212830 分機222

(週一至週五 9:00~12:0013:30~17:00

相關檔案: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114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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