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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欄文章】清法戰爭 歷史再現 系列專題(四) 不宣戰的爭戰 清法兩方各有所圖

・不宣戰--清朝為經濟 法國唯恐國際法制裁

同時佈局福州、染指北台灣。當海上一有戰爭時,香港、日本皆以公法所關,不能提供敵人煤礦,當時軍艦是以煤礦作為前進動力,法國每艘軍艦無法裝載超過14天煤礦,因此基隆煤礦一直以來被法人所覬覦;清法戰爭開戰時,劉銘傳先將八斗子煤礦機具後撤,並將儲存的媒礦燃燒焚毀,使法軍無法運用。

 

1884年8月5日法軍開始砲擊基隆的各處砲台,迫使守軍退至山區,惟法軍登陸部隊不足,在陸戰中失利,並未達成此次作戰最大目標:掠下基隆港及基隆煤礦。由於未達成作戰目標,法軍僅留旗艦一艘鐵甲艦(LaGalissonniere)作為長期封鎖基隆之用,其餘艦艇轉至福州海域,進行8月23日馬江之役。而清廷以法國竟在曾國荃與法方巴諾德在上海和談間,出兵攻擊基隆,遂發布電旨對法軍宣戰。

 

清朝雖於1884年8月26日對法國宣戰,並電令各個駐外使館洽各國不要以煤礦及武器供應法艦,為確保所購軍事物資及雇用外國人士不為中立國所限,清廷於9月3日更改電令照會外國使館表明,清廷會確保各地方官保護各國僑民,法國官商教民有願留內地者亦予保護,若干預軍事,則將照公例懲治,因此沒有向各國宣告對法處於戰爭狀態。

 

法國總理費理為避開國內議會反對並維持此不宣戰狀態,以便仍擁有彈劾之機會,且還可以避免因清法衝突造成法國與中立國之間的爭執;另外擁護政府人士稱:「國際法容許報復狀態之存在,如政府僅限於謀求傷害之賠償,則可繼續維持此狀態。」綜上原因,法國圖謀以用兵對中國領土實施質押,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中國賠款,但並不願意對華宣戰。(像這一段最好提出李其霖補充或分析)

 

 

・法軍封鎖登岸 清兵馳援四面八方登陸台灣

法軍在重創了福建海軍及福州船政局後,將海軍主力艦隊停泊於馬祖,LaGalissonniere號於1884年8月25日在閩江口內附近遭長門砲臺攻擊受損,於是航行至香港進行修護,然而當地華工拒絕為法艦工作,實施罷工,甚至決定焚燒該艦,迫使法艦改駛日本維修,因此9月期間都在維修及整補損壞的艦艇。礙於法軍無法達成作戰目的,孤拔率艦北上,進攻旅順及威海衛以威脅中國直隸。

 

直到9月底,孤拔才獲得政府的許可,經法海軍部長同意,電令孤拔先行佔領臺灣北部後,再行進軍中國北方。於是派遣戰艦至淡水港口,在此之前,砲艦魯汀號曾於9月3日在淡水進行一番短暫的偵察,當到達港口時,它把徵求領港人的旗幟掛在前輪上,沒有任何一位領港人前來應召,且當時看見淡水河已由一列滿載石頭沉沒的戎克船柵欄所封閉,甚且有一艘英國船艦戈克歇非號(Cockchafer)因被封鎖在港內無法駛出。魯汀號想以萬國船舶信號與英國通信艦通訊,但英國艦長發出信號,說明他不能回覆任何問題以免違犯中立。

 

9月20日,清朝威利輪載550名,萬利輪載50名援兵,共600人抵達滬尾,因颱風影響,威利輪卸下劉朝祜等百餘人後,即因海港封閉,為避風旋即返回上海,萬利輪則卸下50兵甫畢,就遭到法國軍艦逼近搜查。9月23日,威利輪裝運第二批援軍駛到浙江海面,遇威利輪傳話,告之法軍封鎖甚嚴,只好原船載回上海。9月26日,法艦維伯號(Vipere)曾阻止了一艘上海難下的英國汽船海龍號,上載有龔照瑗所運150名第三批中國援兵在淡水登陸。關於法軍的封鎖程度,維伯號僅能監視、阻止清軍登岸,至於捕拿士兵、抄繳軍械皆不被允許,僅有驅逐船回歸洋面的權力;英國船長仍可將士兵和軍械在淡水和基隆之外的任何地點卸移陸上。9月27日,龔照環租華安輪運載第四批援軍300人抵達滬尾,但被維伯號驅離,所載援軍往南繞道,於9月28日在新竹上岸。(見《北台封鎖記-茶商陶德筆下的清法戰爭》之大事記,頁37-38)

 

法軍早看出清朝對臺灣的支援增加,而有著充分防禦力的守軍,已經準備從事最堅強的抵抗。(文/李藝)

 

 

資料參考:

尹全海等(2018)。《清代福建大員巡臺奏摺》。台北市:崧燁文化。

陶德著、陳政三譯。《北台封鎖記-茶商陶德筆下的清法戰爭》,台北市:原民文化事業,2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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